1、9月17日,中国证监会公布《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该办法自2006年9月19日起施行。
2、9月18日,国内市场首个股指期货合约浮出水面。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公布的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主要内容显示,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的乘数为每点300元,交易所保证金水平为合约价值的8%,合约的最小波动单位为0.1点。
3、9月19日,深沪交易所分别发布上网发行资金申购补充通知。《补充通知》明确,两市新股发行可以采用缩短一个交易日的申购流程,并将投资者委托申购的价格调整为发行人发行公告规定的价格区间上限。根据《补充通知》,深市中小板公司可通过两种询价方式发行股票:一是初步询价后直接确定发行价格;二是通过初步询价确定询价区间后,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以确定发行价格。。
4、9月19日至21日,2006年国际证监会组织(IOSCO)新兴市场委员会会议在上海举行。中国证监会主席尚福林在会议上表示,当前有利于我国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新机制正在形成。中国证监会坚持用发展的办法解决市场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适时适度扩大对外开放。
5、9月20日,深交所正式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债券回购交易实施细则》,该细则将于10月9日起施行。细则的发布有助于推进深市债券回购交易制度改革,为有效解决国债挪用等问题提供制度保证。。
6、9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表示,扩大人民币汇率浮动区间没有时间表,取决于金融市场的需求。
7、9月25日,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披露:9月18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中信银行代客境外理财项下投资购汇额度5亿美元。
8、9月26日,由中国保监会主办、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承办的保险业税收问题国际研讨会在人民大会堂举行。保监会副主席李克穆出席会议并在讲话中指出,要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若干意见》中有关保险税制改革的精神,建立健全适合中国国情的、符合保险经营特点的、科学的保险税收政策。李克穆指出,保险业的发展有利于财税功能的发挥和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保险业通过开展养老和医疗保险、财产保险、责任保险、巨灾保险等,有效改善财政支出结构,减轻政府事务负担和财政负担。保险业本身是国家财政稳定的税收来源。李克穆建议,一是将保险税制改革纳入国家税制改革总体框架中进行统一规划,把保险业作为税制改革的创新行业和试点行业。紧密围绕加强安全生产、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具体要求,优化和改革保险税制,探讨适合中国国情的、符合保险业特点的科学税收政策,充分发挥税收功能与保险功能良性互动的协同效应。二是立足国情,借鉴国际经验,尽快把《若干意见》有关保险税收政策的要求落到实处。探索对涉及国计民生的政策性保险业务给予适当的税收优惠,研究建立“三农”保险、健康保险、医疗保险、责任保险、巨灾保险及保险资金运用税收支持政策等,切实解决困扰保险业的寿险公司佣金支出税前扣除、非寿险业务准备金的税前扣除、分红保险红利的个人所得税等问题。三是保险业进一步强化税收意识,积极主动地支持和配合国家税收制度改革。保监局应巩固和加强与财税部门长期以来形成的良好工作关系,积极开展保险税收问题研究。保险公司应继续强化依法纳税意识,提高税收规划和财务管理水平,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机制。
9、9月27日,中国证监会颁布《关于证券公司承销限额豁免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大盘股发行中主承销商的承销限额申请豁免作出具体规定。通知要求,证券公司的净资本低于规定标准或者存在重大整改事项的证券公司不得申请承销限额豁免,公司单项包销的金额不得超过净资本的30%,并且不得超过3亿元。只有公司净资本符合规定标准且不存在重大整改事项的证券公司,在承销大盘股时可以申请豁免“单项包销金额不得超过净资本的30%,并且不得超过3亿元”的规定。申请承销限额豁免的证券公司,应当做出充足的应对包销风险的流动性准备,并在取得证监会同意豁免批文后才能签订承销协议。
10、9月29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出关于进一步改进贸易外汇收汇与结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11、9月29日,中国证监会网站披露:经商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日前批准了瑞银环球资产管理(新加坡)有限公司、三井住友资产管理株式会社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资格。
12、9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网站披露: 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2006年第三季度例会日前在北京召开。
会议认为,我国国民经济继续保持平稳快速发展,总体形势良好,宏观调控效果开始显现。中国人民银行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密切监测经济、金融运行态势,综合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抑制货币信贷过快增长,金融运行平稳。
会议深入分析了当前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认为我国经济形势总体良好,但仍面临着结构不合理、环境和资源压力大、国际收支不平衡等问题。下阶段,应继续保持宏观经济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巩固宏观调控成果,加强各项宏观政策的协调配合,积极扩大国内消费需求,优化投资结构,引导投资合理增长。应采取综合措施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的转变,加大体制改革力度,促进国际收支趋于基本平衡,实现国民经济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会议研究了下一阶段货币政策取向和措施,认为应继续执行稳健的货币政策,加强本外币政策的协调和银行体系流动性管理。合理控制货币信贷增长,继续引导商业银行拓展中间业务,改善盈利结构。加快发展直接融资,推进金融市场的整体协调发展。按照主动性、可控性、渐进性的原则,进一步完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发挥市场供求在人民币汇率形成中的基础性作用,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
(整理:申梦玉)